Industry News
新闻中心
近日,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组织产品质量检验所从全市生产、流通领域抽取具备提携功能的塑料购物袋样品20批次。抽取样品将依据国家标准《GB/T21661塑料购物袋》和商品明示品质衡量准则,重点检测塑料购物袋的厚度、宽度、长度、封合强度等4项指标。
据悉,《GB/T21661-2020塑料购物袋》于2020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。新版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相较2008年旧版国标,突出了“增厚、增强、更安全、更环保”的特点,增加了塑料购物袋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.030mm等规定。同时要求,塑料购物袋不应带有本体外的附件如挂耳等。
消费者在选购塑料购物袋时应注意仔细观察其表面应有中文标识、标明厂名、厂址、产品的名字、承重、尺寸规格等信息。食品用塑料袋还应注明“食品用”字样。
此外,选购塑料购物袋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选不一样规格尺寸和承受重量。塑料购物袋标识上标注的厚度应不小于0.030mm。优质塑料袋结实耐用,强度高,不会轻易撕掉;劣质塑料袋添加了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,用起来不结实,容易破裂。
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,根据《宁德市关于逐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目前,我市严禁生产、销售厚度小于0.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。下一阶段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《GB/T21661-2020塑料购物袋》加强监督检查,严厉打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。(闽东日报 陈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