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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多家医院购买的待产包,有产妇反映其为医院“强制”性购买。新京报记者 杨杰 摄
新京报讯针对日前新京报“多家医院向产妇‘强卖’待产包”的查询报导,北京市卫计委昨日表明,“待产包”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,卫生主管部门无权为其拟定价格及内容规范,但依规则,各医院均应装备共用婴儿服,产妇有权挑选是否运用医院的待产包。现在,不扫除有医院人员借“待产包”投机,已展开内部查看。
钟东波表明,依照现在医院对产房无菌环境的要求,产妇仍不能自备待产包进产房,即使由同一个厂家出产。由于,待产包的消毒有效期为三个月,医院没办法辨认产妇自备待产包是否在这个期限内;其次,一旦同款的待产包进入产房,如果形成婴儿们健康呈现一些显着的反常问题,职责胶葛则难以避免,出于职责完整性准则,医院主张产妇挑选产房运用的待产包。